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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價高漲的時代,
夫妻、情侶共同買房,共同負擔房貸十分常見,
都說婚前婚後持有,會有很大的影響,
那麼買房子究竟該如何登記會比較好呢?
共同持有,有什麼優缺點嗎?
簡單來說,
婚前買房視為「個人財產」,婚後買房屬於「夫妻財產」,
若您與伴侶尚未有婚姻關係,
則共同持有或婚後買房更能夠保障彼此,但仍各有優缺點:
房子登記分為三大類:
1. 共有登記:指房屋是登記人共同持有
優點:各自擁有房屋和土地所有權
缺點:持有人皆喪失首購的優惠方案
2. 未有婚姻關係單方登記:指房屋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
優點:另一人名下若無房屋,未來購屋仍享有首購優惠
缺點:婚前購買,不屬共同財產,
房屋所有權或未來賣屋所得,僅屬於登記方權益
3. 夫妻購屋:房屋登記在夫妻其中一人名下
優點:可依據貸款條件擇優選擇登記人
缺點:屬於婚後財產,若無特別約定財產制,則未來分配採「法定財產制」(民法第1030條之1)
如果您想更進一步了解情侶、夫妻共同買房登記方式的優缺點,
或想約定婚前協議與分別財產制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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